因“邻避效应”等因素,项目核准上马的效率对于投资人而言至关重要
煤电等能源项目投资数额巨大,但因“邻避效应”、缺乏补偿机制,环评得不到信任,极容易引发公众抗议,核准上马的效率对于投资人而言,就显得至关重要。项目越早上马,造成某种既定事实,就越有助于投资人建立与公众、地方政府、监管部门在博弈时的对话优势。因而投资人会想方设法通过一切方式来加快审批。
2004年国务院实行投资体制改革,投资项目由审批制变为以跑“路条”为标志的核准制。所谓“路条”是指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。拿到“路条”即意味着能源项目纳入国家能源局规划之列,才算拿到准生证。
在现行能源项目审批制度下,地方发改委将本地项目获得能源局“路条”作为头等事宜,进京做工作、汇报衔接成为常态,并安排专人负责重点项目的跟踪和协调。在能源局办公大楼的楼梯口外,常年安放着几张装有靠背的椅子,上面坐着到这里“跑项目”的人。
比如,火电项目前期工作成本在2000万元以上。为规避投资风险,在项目启动之前,地方政府或企业首先需要能源局明确项目是否合乎规划。“本来是地方政府或企业向能源局的咨询,变相演变成为发路条,搞审批。必须有能源局复函才能组织前期工作,开展土地、环保、供水、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的报备。”
戴上“维护国家命脉和国家战略安全”的帽子,不透明更加理所当然
能源局曾在其官网这样宣传能源的重要性:“能源是维系经济生产不可或缺的原动力,是当代人们生活每分每秒都离不开的‘血液’。”又提到了目前的局势“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,对煤、电、油等重要资源的需求量明显增加,一些重要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大幅度上升”,所以得出结论“毫不夸张地讲,能源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命脉问题。”
既然关系到国家命脉,那就不是你我普通人可以管的了。小到投资几个亿的风力发电项目,大到投资几百亿的核电,从石油、煤炭开采,到电网、油气管网、输电线路建设,能源局囊括了几乎所有能源领域的项目审批。当这些领域恰恰又是被以“维护国家命脉和国家战略安全”的高度垄断而长期不透明,这就使得原本可能独断专行的审批权,更加无从监管。
掌握特殊权力,能源局部分官员最懂“消极就是最大的积极”
消极是能源局官员手里的割肉刀
中国的官场生态很有意思,有些部门要挖空心思主动去索贿,这种索贿暗含一种绑架:你要是不给我,后果你自己可以想。但一旦走到这一步,实际上已经是不体面的官员了。体面如能源局刘铁男们,根本不用想着怎么索贿,怎么寻租,只需要什么都不做就可以了。
刘铁男有一句名言,他曾谆谆教导属下“人家请咱们,咱们不要出去吃喝,副省长请我,我根本不理他们,如果要是书记省长请我吃饭,我觉得这个面子还是得给的”。从能源局以往的办事作风来看,只有地方主动做工作,才有获得审批的可能。
2012年5月11日至12日,重庆邀请刘铁男考查项目,10多天后,能源局正式下发重庆万州发电项目、安稳电厂扩建和合川二期第二台机组等3个新建电源项目共398万千瓦的路条,而此前这些项目被拖了1年之久;常德市发改委披露的信息显示,2012年初,时任省长徐守盛、副省长韩永文专程到国家能源局会见刘铁男,重点推介常德电厂项目;同年6月,时任省长徐守盛再次会见身在湖南调研的刘铁男,推介常德电厂项目。在此一月之后,能源局才下发路条。
消极地什么都不做,这种策略在手握重大的审批权——尤其是能源局这样对企业效率有致命影响的部门,是最流行的方式。刘铁男们不理副省长一级的官,不仅因为这个级别的官员对他本人的升迁不起决定作用,更因为纯粹公对公办事,个人得到的好处可能非常有限,不如静观其变,等着机会自己送上门。
“下放审批权”已经成为面对丑闻的遮羞布
现在一提到改革,就是下放审批权。去年6月,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,宣布下放12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权,其中包括水电、火电、风电、电网、油气管道等。这被认为是对刘铁男事件的回应。目前尚不知道最近被立案调查的能源局4位官员,是否全部犯事在下放审批权之前,但官方语境下的“下放审批权”,效果堪忧。
首先,审批权下放到地方,就能避免官员以此作威作福?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地方官员比能源局官员更高尚,说不定会引发更大面积的贪腐——地方势力更强大。其次,在所谓的历次“下放审批权”过程中,“走样”现象最为常见,出现了“形式上看起来减少,但实际上变化不那么大”的怪象。经济学家吴敬琏曾总结过三种情况:一是把一项大审批分为多项小审批,如上级规定要砍掉一半审批,下级就把一项大审批分成多项小审批;二是把次要的审批砍掉,把重要的审批保留;三是改变原有的审批名称,不叫审批,而叫核准制、备案制。
另外,很多“下放审批权”实际上是另一种4万亿经济刺激政策。与其说这是改革,不如说鼓励地方政府大干快上,会导致地方债膨胀和落后产能继续扩展。
在一定程度上下放审批权是好事,但如果不能根本解决下放后的监管问题,甚至下放只是一种形式,做给公众看看,那么只能说这样的审批权下放,是面对丑闻的遮羞布。